各学院:
按照《学生工作部(处) 人民武装部2014—2015学年第一学期工作安排》及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(试行)》精神,现将2014-201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关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评对象
2012级、2013级、2014级已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在校本专科学生。
二、测评时段
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
三、测评依据
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(试行)》(信院学字[2008]01号)
四、测评要求
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评选各类奖学金、先进个人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,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认真细致、客观公正地做好测评工作,并于2014年9月20日前完成全部测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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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9月6日